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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双备案”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政策规范实施
发布时间:2018-07-27     浏览次数: 

针对秸秆机械化还田的补贴对象统一为实际种植户,为保障广大机手利益,海门市在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中试行还田拖拉机行驶证与机手驾驶证“双备案”,即申请补贴的实际种植户必须与证照齐全的机手签订作业合同,作业机手须向区镇农业服务中心备案驾驶证与拖拉机行驶证,同时以单个机手或单台机具500亩左右作为单季作业标准。

通过“双备案”的实施主要取得以下成效:一是提升了大中拖机手的作业合同签订率。减小了由于补贴对象调整可能对机手作业量的影响,牌证齐全的机手、机具成为“抢手货”;二是保障了秸秆还田动力基本要素。海门市在实施办法中规定了必须以75马力及以上拖拉机作为还田动力机具,以动力保障提升作业质量;三是减少了秸秆还田的安全生产隐患。备案机具通过年检,保险齐全,驾驶员持证作业,减少了无牌、无证还田作业的安全生产隐患。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海门市要求所有村级农机管理员见证作业合同的签订,把机手的作业确认作为秸秆还田第三方核查过程中作为重要环节之一。同时,海门市的海门街道、常乐镇等区镇的镇、村农机管理员在秸秆还田作业期间,随机抽查并拍照留档还田作业现场,确保“双备案”试行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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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 作者: | 编辑: